近日,捷报频传,蓝凌成都分公司成功中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EKP项目,取得了银行业的又一次合作,蓝凌EKP已深入应用于金融行业。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将借用来EKP加速全省的信息化建设,创建更加高效、和谐的办公环境,提高整体的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。
云南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于解放初期在宜良县建立,此后,伴随全国农村“三大合作”运动的兴起,云南省大部分地区都先后成立了独立核算的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。1984年,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《关于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》的精神,全省各县成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,负责对辖内乡镇信用社的管理工作。在相当长的发展时期内,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,行政关系先后分别隶属于农业银行、“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”办公室、人民银行、银监会等。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04]66号)的有关精神,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。2005年3月28日,“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”成立,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全面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、指导、协调、服务职能。
五十多年来,在各级、各类管理部门的领导下,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,坚持为“三农”服务,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,为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,农村信用社成为联系农民的最好的金融纽带、支持“三农”的主力军。省联社成立后,在省委、省政府及省联社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全省18000余名信合员工团结一致,努力工作,各项业务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,实现了历史上最好的经营业绩。截止2006年末,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有各类机构2563个,其中省级联社1个、省联社办事处14个、科技结算中心1个;地级联社2个;县级农村合作银行3个、支行20个,分理处118个;县级联社123个、信用社1226个、信用分社1037个、储蓄所18个。在职职工17924人;退休职工4942人。存款余额990.97亿元,贷款余额635.96亿元,财务收入54.9亿元,利润总额4.3亿元。存、贷款规模分别位居全省金融机构的第二位和第三位,成为云南省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金融机构,支持云南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。